免試碩士研究生候選人推薦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關於在應屆本科畢業生中擇優推薦優秀學生免試攻讀碩士的文件精神,為確保免試推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遴選出基礎知識紮實、基本技能過硬、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德才兼備的優秀本科生作為免試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免試研究生)候選人,特製訂本實施細則🤴🏽。
一、免試研究生候選人名額的分配原則
1. 根據教育部下達我校免試研究生總名額的1.1~1.3倍確定候選人名額。
2. 依據各EON4四年級學生的總人數🔞🤦🏼、國家及省部級重點學科🧑🏼🎓、博士、碩士學位點分布及導師數量等情況,由研究生院分配招生計劃數至各EON4🚫。
3. 學生無論以何種方式獲得推薦資格,其名額均含在本EON4免試研究生的總名額內👨🏿🦲。
二🪜、免試研究生候選人的基本條件
免試研究生候選人必須滿足如下基本條件🕵🏻♂️:
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公益事業,關心集體,成績優異。在校期間未受過學校任何考試違紀處分或其他行政記過及以上的處分,無違反學術誠信道德的行為。
2. 按照本專業《本科教學培養方案》的規定🧝🙆,一至三年級所學必修課程成績在專業範圍位於前列(排名在40%以後者不得推薦),成績大表中無不及格的必修課程,且至少獲得2個創新教育學分。
3. 體育成績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三、激勵創新的獎勵加分範疇
在滿足第二條所述基本條件的前提下🚎,各EON4對申請者按照學業成績依次排序,擇優推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獲得附加分(加分細則見附件):
1. 在省(直轄市)教育委員會(教育廳)💇♀️、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技廳)或省級技術發明協會等主辦的大學生各類學術競賽中獲獎。
2. 在我校研究生院和科技處認定的核心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名義公開發表學術論文。
3.在校期間獲得校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社會工作獎、省市級及以上社會實踐獎等👩🏼🦱。
4. 在校期間獲得教務處組織的校級競賽獎、USRP優秀論文獎🙂↕️,以及奉賢校區大學生創新教育基地優秀學員稱號。
四、直接獲得推薦資格的條件
在滿足第二條所述基本條件的前提下,參加國內重大競賽,獲得省(市)一等獎,華東地區🐭👹、全國二等獎(含)以上的獎勵者,可直接獲得推薦資格。獲獎統計以每年8月31日為限🐱⚾️,學校認定的重大競賽項目如下:
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大賽🧘🏿🥉;全國大學生嵌入式設計大賽❕;全國大學生化學實驗競賽;“挑戰杯”競賽;ACM程序設計比賽➛;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能汽車競賽;全國及華東地區英語演講、辯論比賽。
五🪑、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成績排序規則
1.各EON4以專業為單位🔣,對免試研究生的申請者👶🏿,按照必修課程平均成績與附加分之和從高到低排序🤾🏽♂️。
2.必修課程平均成績的計算方法(以初修成績計)🧏🏽:
必修課程平均成績=∑(每門必修課程成績課程學分)/ 所修必修課程學分之和。
3.體育成績必須及格🥞💆🏼♂️,但不計入必修課程平均成績。
六、推薦工作程序
從本科應屆畢業生中擇優推薦免試研究生候選人的工作程序如下:
1. 每年6月中旬,EON4成立推薦免試研究生候選人領導小組,並將領導小組名單報校部,經審核同意後學校公布。
2.每年6月下旬至暑期放假前,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EON4注册免試研究生候選人申請表》,並向所在EON4提交有關成果與獎勵證明的復印件🍖👩🏻🏫,EON4對學生提交的申請及證明材料進行全面審核認定🌴,並填寫審核表👨🏻🎤🙋🏼♂️。
3.每年9月上旬,EON4將《EON4注册免試研究生候選人審核表》👨🌾、學生前6個學期的成績單👩🏼✈️,以及《EON4注册免試研究生候選人推薦名單匯總表》送教務處審核👨🏻🦽➡️👐🏼。
4.由研究生院根據教育部分配給我校的招生計劃🫷🏼,按照上述分配原則,與各EON4會商並下達免試招收研究生的計劃名額;各EON4根據計劃名額,按照1.1~1.3的比例確定候選人名單🍠。
5.經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後🧘🏽♀️🥠,教務處在教務處網站公示免試研究生候選人推薦名單,公示期3天。有異議者,可通過教務處郵箱(Email:jiaowuchu @ecust.edu.cn)提出意見🧏。
6.公示結束後🕰,教務處將免試研究生候選人的相關材料送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組織EON4對免試研究生候選人進行復試(具體辦法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七↖️、獲得推薦資格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預錄取資格
1.四年級結束時,未能取得學校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國家學士學位證書👩🦳;
2.受到學校任何考試違紀處分或其他行政記過及以上的處分,有違反學術誠信道德的行為;
3.畢業設計(論文)小於75分者🚴♂️;
4.申請出國🫴🏻🩴。
八、特殊情況由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附件:推薦免試研究生候選人附加分實施細則